聊城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公告

时间:2026-07-29

聊城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隶属于聊城高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是专门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的专业化现代服务企业。主要开展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业务外包、职业中介、人力资源、人才招聘、技能培训、档案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等业务。根据业务拓展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1名,派遣至高新区辖区某国企项目。本次发布的所有招聘岗位,入职后将为员工缴纳社保,薪资待遇具备市场竞争力,诚邀广大符合条件的求职者踊跃投递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等条件;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类疾病、无染病史及心脑疾病,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思维敏捷,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s://haineinet.tunan9.cn/enroll/index/notice?telegram=103b675e8d4ffafb4cfb115af9bd059e报名。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需工作经验岗位必须按要求上传技能证书或工作证明、工作照片等相关材料(如上传工作证明,需盖原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

自发公告之日至20268517:30截止,以最后一次报考信息提交时间为准。

(三)网络资格初审

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简历信息进行审核,条件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请查看系统提示。报名人员需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修改后的信息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

(四)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8615: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70元试费用。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完成,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8月8日9:00-8月10日9:00

缴费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发布的面试公告,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试准考证,根据报名系统公告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参加试。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三)面试时间暂定为8月中上旬,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请关注报名系统公告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五)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医院:在聊城市三甲医院中选定并组织体检。

2.组织实施:由专人组织人员前往体检医院。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录用体检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系统首页公示3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将与聊城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本次招聘的所有商超运营类岗位,均属于线下实体门店值守岗,要求入职后能全勤稳定到岗提供连续劳动,配合门店执行早中晚轮班排班制度,确保快速适配门店日常运营节奏。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提供劳动,将按劳务派遣管理相关约定进行人员适配调整。

如录用人员出现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录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其他

(一)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路线,未按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将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录取人员应服从聊城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岗位调剂。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要求、信息发生变动或不明确的,以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

本招聘公告及考试组织实施解释权归聊城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635-8500086、0635-8503337(工作日8:30—11:30,14:30—18:00)。

附件1:聊城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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